一、自動消防設施現狀
一是自動消防設施的基本情況。高層建筑內的自動消防設施是指含有下列部分或全部的消防工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卷簾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與自動消防設施配套聯動的系統還有火災事故廣播、消防電梯、消火栓、備用發電機、消防通訊等系統。
二是自動消防設施存在的現狀問題。從目前掌握的有關情況和資料看,高層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現狀應用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1.歷史原因導致高層建筑工程的分項工程自動消防設施未施工完畢就投入使用,致使自動消防系統未完工,工程久拖不決。不是工程缺項,就是不能聯動,自動消防設施始終處于癱瘓狀態。2.自動消防設施雖然施工已完畢,但建設單位急于投入使用,自動消防設施尚未進行檢測,系統是否存在問題,運行是否穩定可靠,消防部門、建設單位、業主單位不能準確掌握,潛在的火災隱患便由此而產生。3.未按照原設計施工或擅自降低施工標準導致施工質量不高,選用產品與設計不符,造成系統配套設備運行質量低下,故障率高,維護管理困難。4.二次裝修施工人員技術力量參差不齊,隨意變動主機邏輯關系,或者擅自更改原土建消防設施配置方式,造成系統編程混亂,甚至主機癱瘓。5.多種原因導致高層建筑工程自動消防系統設計存在漏洞。有的設計缺項,導致系統邏輯關系錯誤;有的設計不符合環境條件要求,導致工程一交工就存在問題。6.業主單位未能按期及時維護自動消防設施,一旦出現問題,便擅自關閉、停用自動消防系統。7.業主單位管理人員不懂自動消防工程,消防系統運行狀態正常與否不清楚,出現故障的原因也不清楚,不能及時解決問題,導致自動消防系統“帶病”運行。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是把好建筑設計源頭關。設計師的責任心與設計水平的好壞直接決定商住樓消防設計的質量?!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僅提及“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要真正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首先在立法上,就必須明文規定設計師與設計院法人組織的法律責任與義務,以此促進設計院的自審工作,建立設計終生負責制。
二是開展社會化消防監督管理。自動消防系統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是國家消防技術規范標準的貫徹執行者,其素質的高低決定著自動消防系統工程質量的高低,因此,加強對他們的管理和培訓,也就抓住了工程的質量。在資質準入門檻上,要增加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資質證書的等級管理要求,提高消防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承接準入門檻,從而提高設計、施工的質量。通過資質定級的單位要嚴格按資質等級要求進入建筑市場,不得越級,不得借證,更不允許無證單位進入市場。
三是開展自動消防設施專項治理活動。通過政府牽頭和有關部門組織的排查整治活動,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切實通過專項治理活動,提高認識,解決問題。并利用專項治理活動的有利時機,向社會廣泛宣傳消防常識。
四是開展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用。自動消防設施的設置就是為火災發生作準備的。一旦發生火災,其自動預防、自動采取措施、自動滅火的效果才能得到真正的體現。這就需要自動消防設施隨時處于“待戰狀態”,通過定期不定期的演練方式使其功能全部發揮出來,以檢驗其全部系統的“應戰能力”和“應戰效果”,檢驗系統存在的問題和群眾自覺配合、熟練運用自動消防系統的能力。